内民幼师专办发〔2023〕1号
关于进一步提质增效
加强公文会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精文简会,提升作风效能,落实我校“制度建设年”要求,强化公文及会议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特此通知。
一、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处理公文
(一)加强学习,严把公文规范关。各部门要组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进一步规范公文拟制、办理、管理各个环节。
(二)落实责任,严把公文质量关。各部门、系部报送上级的公文,或提请以校党委、行政名义行文,在成文前要深入酝酿研究、充分征求意见,保证措施可行、内容合法合规、依据准确充分,做到格式规范、观点明确、语言精炼、附件齐全,杜绝字句错漏、数据不准、内容矛盾等问题。成文须经部门或系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呈分管领导审定后报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公文,党政办公室将予以退回。
(三)规范流程,严把公文时效关。推行无纸化办公,加快推进OA系统建设及应用。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公文运转,密切关注来文通知,按流程及时运转,做到当日接收,次日部门内运转完毕,按文件要求时限办结。部门、系部提请以校党委、行政名义制发的公文,党政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提请时间编制发文字号,严格按照发文办理流程(见附件2)办理,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制发完毕,情况复杂的文稿5个工作日内制发完毕,对于未按时效提交的文稿,不予制发。
二、严谨务实、周密细致办理会议
(一)注重实效,做到有备而开。各部门要加强会前沟通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汇报。对于有较大分歧的议题,要提前召开专题会或部门间协调会充分讨论,达成基本一致意见后,提交校级会议,杜绝“直通车”现象发生。会议材料要做到详实准确、逻辑清晰、报送准时;会上汇报要做到业务熟悉、简明扼要、直奔主题。提请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研究的议题务于会前2个工作日将议题审批单(见附件3、附件4)及汇报材料(模板见附件5)交党政办公室,逾期推迟提交会议。
(二)统筹安排,做到有序而开。各部门使用综合楼会议室或邀请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部门会议,要严格执行会议报批程序。党政办公室将统筹安排,避免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参会人员冲突。党政办公室主办的会议,将结合部门与会议的密切程度,压缩参会人员范围,科学安排议题顺序,尽量减少参会及列席人员候会时间。
(三)展现风貌,做到有纪而开。各部门要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加强对本部门人员参会纪律及会议保密情况的约束管理,展现我校良好精神风貌。要严格落实会议请假手续,参会人员请假须向会议主持人及党政办公室请假;需安排人员替会或更改参会人员范围的,要提前1日向党政办公室报送名单;已按照管理权限在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履行请假手续的,仍须向党政办公室报备;部门负责人及系部党政负责人离开“东康伊核心圈”1日以上的,须向党政办公室报备。为提高工作效率,党政办公室将通过座次表及现场照片等途径进行考勤,参会人员务于会议召开时间前10分钟严格按照座序就座完毕,杜绝旷会、迟到、早退、擅自扩大参会范围、无关人员列会、交头接耳、浏览手机、扰乱会场秩序等现象发生。
对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党政办公室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年度考核中进行扣分。
附件:1.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
2.发文办理流程及发文办理单
3.党委会议议题审批单
4.校长办公会议议题审批单
5.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题材料模板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
一、发文机关标志
1.发文标志为“中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文件”和“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件”的,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或用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公布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颁布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公布机构设置或调整、人事任免、奖惩等重大事项,通知重要事项,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等。
2.发文标志为“中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用于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函的形式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部门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
3.发文标志为“中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会议纪要”“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会议纪要”的,用于记载、传达相应会议情况和决定事项。
4.发文标志为“中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部门或系部全称)文件”“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门或系部全称)文件”的,用于各部门、各系部在职责范围内制发公文。
5.根据实际工作确需使用新发文机关标志的,可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发文字号
发文类型 | 发文字号 |
以学校党委名义制发的上行文 | 内民幼师专党报〔年份代码〕X号 |
以学校行政名义制发的上行文 | 内民幼师专校报〔年份代码〕X号 |
以学校党委名义制发的平行文 | 内民幼师专党〔年份代码〕X号 |
以学校行政名义制发的平行文 | 内民幼师专校〔年份代码〕X号 |
以学校党委名义制发的下行文 | 内民幼师专党发〔年份代码〕X号 |
以学校党委名义制发的下行文 | 内民幼师专党字〔年份代码〕X号 |
以学校行政名义制发的下行文 | 内民幼师专校发〔年份代码〕X号 |
以学校行政名义制发的下行文 | 内民幼师专校字〔年份代码〕X号 |
以学校党委名义制发的会议纪要 | 〔年份代码〕X号 |
以学校行政名义制发的会议纪要 | 〔年份代码〕X号 |
以学校党委名义制发的便函 | 内民幼师专党函〔年份代码〕X号 |
以学校行政名义制发的便函 | 内民幼师专校函〔年份代码〕X号 |
附件2
党政办公室发文办理流程
1.拟稿部门或拟稿人提前告知文电会议科发文请求及文件时效,申请发文字号。
2.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复杂文稿5个工作日)将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部门印章的草拟稿提交文电会议科审核。
审核重点为:
一是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二是内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三是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是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
五是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3.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填写拟办意见。
4.文电会议科根据拟办意见呈校领导签发。
5.印发前文电会议科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6.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7.印制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其他文件均须加盖印章生效。
8.公文印制完毕,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文办理单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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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 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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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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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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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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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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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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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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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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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党委会议议题报告单 |
议题类别:资金类( )事项类( )方案类( ) 提交时间: |
议题名称: |
议题目的/决策事项: |
提交部门/系部: 负责人签字: |
建议列席部门: |
是否通过 风险评估 |
| 是否通过 可行性论证 |
| 是否通过 合法性审查 |
| 是否通过 专家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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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征求 相关部门意见 |
| 是否经 部门/系部 会议研究 |
| 是否经校级 会议研究 |
| 是否进行与 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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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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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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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主任意见 |
| 党政办 副主任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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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校长办公会议议题报告单 |
议题类别:资金类( )事项类( )方案类( ) 提交时间: |
议题名称: |
议题目的/决策事项: |
提交部门/系部: 负责人签字: |
建议列席部门: |
是否通过 风险评估 |
| 是否通过 可行性论证 |
| 是否通过 合法性审查 |
| 是否通过 专家咨询 |
|
是否征求 相关部门意见 |
| 是否经 部门/系部 会议研究 |
| 是否经校级 会议研究 |
| 是否进行与 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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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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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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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主任意见 |
| 党政办 副主任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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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X次党委会议/第X次校长办公会议
第X项议题材料
XX工作(事宜、工程、方案等)汇报材料
XX部门、XX系部
202X年X月
一、议题形成说明
(一)起草背景
起草原因、基本情况及相关文件依据等。
(二)前期准备情况
前期征求意见、召开专题会议、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可行性报告等情况。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议题目的及决策事项
附件:(汇报材料及所有附件须在同一文档内)